首页 中国人民银行、商务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关于金融支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2009年) 中国人民银行、商务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关于金融支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2009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8〕126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问题的复函》(国办函〔2009〕9号)精神,加大金融对产业转移和产业升级的支持力度,重点做好20个示范城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金融服务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8〕126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问题的复函》(国办函〔2009〕9号)精神,加大金融对产业转移和产业升级的支持力度,重点做好20个示范城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金融服务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引用法条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2008)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