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5年) 第六章 食品进出口 第一百条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应当收集、汇总下列进出口食品安全信息,并及时通报相关部门、机构和企业: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5年) (一) 第六章 食品进出口 第一百条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应当收集、汇总下列进出口食品安全信息,并及时通报相关部门、机构和企业: (一)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出口食品实施检验检疫发现的食品安全信息; 第一百条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