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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5年)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公布注册或者备案的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婴幼儿配方液态乳目录,并对注册或者备案中获知的企业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公布注册或者备案的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婴幼儿配方液态乳目录,并对注册或者备案中获知的企业商业秘密予以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