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2015年) 第九章 附则 第八十四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2015年) 邮件处理场所,是指邮政企业专门用于邮件分拣、封发、储存、交换、转运、投递等活动的场所。 第九章 附则 第八十四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邮件处理场所,是指邮政企业专门用于邮件分拣、封发、储存、交换、转运、投递等活动的场所。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