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1990年) 第六章 邮件的运输、验关和检疫 第四十六条 运输单位承运邮件,除邮政企业或者分支机构派员押运者外,应当与邮政企业或者分支机构办理交接签收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1990年) 运邮船舶发生海难必须抛弃所载货物时,非至最后,不得抛弃所运邮件。 第六章 邮件的运输、验关和检疫 第四十六条 运输单位承运邮件,除邮政企业或者分支机构派员押运者外,应当与邮政企业或者分支机构办理交接签收手续。 运邮船舶发生海难必须抛弃所载货物时,非至最后,不得抛弃所运邮件。 目录 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