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 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 第一节 机动车、非机动车 第九条 申请机动车登记,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机动车登记审查工作,对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对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 第一节 机动车、非机动车 第九条 申请机动车登记,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机动车登记审查工作,对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对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五)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