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17年) 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 第三节 非机动车通行规定 第六十八条 非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五)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17年) (五) 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 第三节 非机动车通行规定 第六十八条 非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五) 向右转弯遇有同方向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在本车道内能够转弯的,可以通行;不能转弯的,依次等候。 (四) 目录 第六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