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2026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海关总署应当依照商检法第四条规定,制定、调整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并公布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2026年) 海关总署制定、调整目录时,应当征求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等有关方面的意见。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海关总署应当依照商检法第四条规定,制定、调整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并公布实施。 海关总署制定、调整目录时,应当征求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等有关方面的意见。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