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4年) 第三章 证券交易 第二节 证券上市 第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4年) 第五十四条 第三章 证券交易 第二节 证券上市 第五十四条 签订上市协议的公司除公告前条规定的文件外,还应当公告下列事项: (一) 股票获准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日期; (二) 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前十名股东的名单和持股数额; (三)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四)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姓名及其持有本公司股票和债券的情况。 第五十三条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