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2015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九条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管理、运用基金财产,基金服务机构从事基金服务活动,应当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2015年) 基金从业人员应当具备基金从业资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九条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管理、运用基金财产,基金服务机构从事基金服务活动,应当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 基金从业人员应当具备基金从业资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