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2020年)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九条 认证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撤销批准文件,并予公布: (四)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2020年) (四)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九条 认证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撤销批准文件,并予公布: (四) 聘用未经认可机构注册的人员从事认证活动的。 (三)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