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年) 第七章 审理和判决 第三节 简易程序 第八十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年) 除前款规定以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第七章 审理和判决 第三节 简易程序 第八十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除前款规定以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三)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