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三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上级主管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收回违法发给的证书、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 (三)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三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上级主管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收回违法发给的证书、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 对不符合进口条件的药品发给进口药品注册证书的; (二)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