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 第六章 药品包装的管理 第五十四条 药品包装必须按照规定印有或者贴有标签并附有说明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 标签或者说明书上必须注明药品的通用名称、成份、规格、生产企业、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 第六章 药品包装的管理 第五十四条 药品包装必须按照规定印有或者贴有标签并附有说明书。 标签或者说明书上必须注明药品的通用名称、成份、规格、生产企业、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 第五十四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