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 第五章 药品管理 第四十八条 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假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 (六)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 (六) 第五章 药品管理 第四十八条 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假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 (六) 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五) 目录 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