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2019年) 第四章 船员职业保障 第三十一条 船员在船工作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遣返: (五)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2019年) (五) 第四章 船员职业保障 第三十一条 船员在船工作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遣返: (五) 由于破产、变卖船舶、改变船舶登记或者其他原因,船员用人单位、船舶所有人不能继续履行对船员的法定或者约定义务的。 (四) 目录 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