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2017年) 第三章 自然保护区的管理 第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2017年) 第二十二条 第三章 自然保护区的管理 第二十二条 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是: (一)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然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 制定自然保护区的各项管理制度,统一管理自然保护区; (三) 调查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组织环境监测,保护自然保护区内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 (四) 组织或者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自然保护区的科学研究工作; (五) 进行自然保护的宣传教育; (六) 在不影响保护自然保护区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前提下,组织开展参观、旅游等活动。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