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2018年) 第十二条 占用园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渔业水域滩涂以及其他农用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2018年) 占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农用地建设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的,不缴纳耕地占用税。 第十二条 占用园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渔业水域滩涂以及其他农用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占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农用地建设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的,不缴纳耕地占用税。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