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2024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2024年) 第六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国家构建系统完整、协同高效、约束有力、权威可靠的统计监督体系。 统计机构根据统计调查制度和经批准的计划安排,对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国家重大经济社会政策措施情况、履行统计法定职责情况等进行统计监督。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