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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行业标准——表格格式和代码标准(2001年) 4.1

4.1 编码规则

本标准采用5位阿拉伯数字或阿拉伯数字与英文字母混合编排作为表格代码。

第1位是“表格属性码”,第2位是“申请类别码”,第3位是“程序阶段码”,第4、5位是“顺序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