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1997年) 第十六条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应当制定用血计划,遵循合理、科学的原则,不得浪费和滥用血液。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1997年) 国家鼓励临床用血新技术的研究和推广。 第十六条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应当制定用血计划,遵循合理、科学的原则,不得浪费和滥用血液。 国家鼓励临床用血新技术的研究和推广。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