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1993年) 第五章 经济 第一百零八条 澳门元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定货币,继续流通。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1993年)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可授权指定银行行使或继续行使发行澳门货币的代理职能。 第五章 经济 第一百零八条 澳门元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定货币,继续流通。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可授权指定银行行使或继续行使发行澳门货币的代理职能。 目录 第一百零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