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间海上旅客运输赔偿责任限额规定(1993年)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间海上旅客运输赔偿责任限额规定(1993年) 第六条 第六条 本规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负责解释。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