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2022年) 第三章 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及其处罚 第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货物价值5%以上30%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四)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2022年) (四) 第三章 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及其处罚 第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货物价值5%以上30%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四) 经营保税货物的运输、储存、加工、装配、寄售、展示等业务,不依照规定办理收存、交付、结转、核销等手续,或者中止、延长、变更、转让有关合同不依照规定向海关办理手续的; (三) 目录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