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2017年) 第三章 进出境货物 第四十三条 海关可以根据对外贸易经营者提出的书面申请,对拟作进口或者出口的货物预先作出商品归类等行政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2017年) 进口或者出口相同货物,应当适用相同的商品归类行政裁定。 第三章 进出境货物 第四十三条 海关可以根据对外贸易经营者提出的书面申请,对拟作进口或者出口的货物预先作出商品归类等行政裁定。 进口或者出口相同货物,应当适用相同的商品归类行政裁定。 第四十三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