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航行警告和航行通告管理规定(1993年) 第九条 船舶、设施在海上发现下列情形,应当尽快向就近的区域主管机关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航行警告和航行通告管理规定(1993年) 报告内容应当包括:发现时间、地点和被发现物的状况。 第九条 船舶、设施在海上发现下列情形,应当尽快向就近的区域主管机关报告: 报告内容应当包括:发现时间、地点和被发现物的状况。 (五)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