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2026年) 第三章 业务范围和规则 第二十三条 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必须以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为依据,按照执业准则、规则确定的工作程序出具报告,不得出具虚假报告。 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出具报告时,不得有下列行为: (五)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2026年) (五) 第三章 业务范围和规则 第二十三条 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必须以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为依据,按照执业准则、规则确定的工作程序出具报告,不得出具虚假报告。 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出具报告时,不得有下列行为: (五) 未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且未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或者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发表不恰当的审计意见或者出具报告。 (四)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