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2026年) 第二章 考试和注册 第十五条 已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的人员,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准予注册的注册会计师协会注销或者撤销注册,收回注册会计师证书: (五)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2026年) (五) 第二章 考试和注册 第十五条 已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的人员,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准予注册的注册会计师协会注销或者撤销注册,收回注册会计师证书: (五) 依法应当注销或者撤销注册的其他情形。 (四)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