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2026年) 第四十七条

第四十七条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国家、集体、个人经济损失的,受害方可以请求县级以上河道主管机关处理。受害方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