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 第五章 水资源配置和节约使用 第四十七条 国家对用水实行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相结合的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计划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用水定额、经济技术条件以及水量分配方案确定的可供本行政区域使用的水量,制定年度用水计划,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年度用水实行总量控制。 第五章 水资源配置和节约使用 第四十七条 国家对用水实行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相结合的制度。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计划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用水定额、经济技术条件以及水量分配方案确定的可供本行政区域使用的水量,制定年度用水计划,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年度用水实行总量控制。 目录 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