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2017年) 第三章 法人 第二节 营利法人 第七十六条 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2017年) 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 第三章 法人 第二节 营利法人 第七十六条 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 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 第七十六条 目录 第七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