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8年) 第三章 学校的组织与活动 第二十二条 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8年) 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职权参照本条规定执行。 第三章 学校的组织与活动 第二十二条 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职权参照本条规定执行。 (七)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