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2025年) 第五章 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第四十条 村民委员会成员实行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包括下列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2025年) 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由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或者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审计结果应当公布,其中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应当在下一届村民委员会选举之前公布。 第五章 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第四十条 村民委员会成员实行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包括下列事项: 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由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或者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审计结果应当公布,其中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应当在下一届村民委员会选举之前公布。 (六) 目录 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