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7年) 第五章 民间收藏文物 第五十五条 文物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文物商店或者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7年) 禁止设立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和外商独资的文物商店或者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 第五章 民间收藏文物 第五十五条 文物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文物商店或者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 禁止设立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和外商独资的文物商店或者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