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2017年10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国有的博物馆、纪念馆、文物保护单位等的事业性收入,应当用于下列用途: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2017年10月) (二)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国有的博物馆、纪念馆、文物保护单位等的事业性收入,应当用于下列用途: (二) 国有的博物馆、纪念馆、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和建设;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