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政府关于中哈国界管理制度的协定(2007年)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政府关于中哈国界管理制度的协定(2007年) 一、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方面: (一) 阿勒泰地段边界代表 1、 管辖地段: 2、 会晤地点:吉木乃、阿黑吐拜克会晤站 (二) 塔城地段边界代表 1、 管辖地段: 2、 会晤地点:巴克图会晤站 (三) 博尔塔拉地段边界代表 1、 管辖地段: 2、 会晤地点:阿拉山口会晤站 (四) 伊犁地段边界代表 1、 管辖地段: 2、 会晤地点:霍尔果斯、都拉塔、松拜会晤站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