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刚果共和国政府关于共同发展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早期收获的安排(2025年) 第五条
第五条 与其他协定的关系
双方应确认,各自在其所缔结的双边或区域协定中的义务,不对本安排及其模块协定的谈判、签署、批准或核准造成阻碍。
本安排生效后,如一方与第三方开展自由贸易协定谈判或其他关税减让谈判,应就谈判进展和结果向另一方告知。
双方应确认,各自在其所缔结的双边或区域协定中的义务,不对本安排及其模块协定的谈判、签署、批准或核准造成阻碍。
本安排生效后,如一方与第三方开展自由贸易协定谈判或其他关税减让谈判,应就谈判进展和结果向另一方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