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2019年) 第三章 技术出口管理 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2019年) 第三十五条 第三章 技术出口管理 第三十五条 申请人签订技术出口合同后,应当向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文件,申请技术出口许可证: (一) 技术出口许可意向书; (二) 技术出口合同副本; (三) 技术资料出口清单; (四) 签约双方法律地位的证明文件。 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对技术出口合同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自收到前款规定的文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技术出口作出许可或者不许可的决定。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