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年) 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年)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目录 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