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年) 第三章 国家机构 第七节 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第一百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年) 人民检察院的组织由法律规定。 第三章 国家机构 第七节 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第一百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的组织由法律规定。 目录 第一百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