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2026年) 第三章 审计机关职责 第二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2026年) 第二十四条 第三章 审计机关职责 第二十四条 审计法第二十三条所称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包括: (一) 全部使用预算安排的资金的; (二) 未全部使用预算安排的资金,预算安排的资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超过50%,或者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在50%以下,但政府拥有项目建设、运营实际控制权的。 审计机关对前款规定的建设项目的总预算或者概算的执行情况、年度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年度决算、工程结算和竣工决算,依法进行审计监督;对前款规定的建设项目进行审计时,可以…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 (二)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