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04年)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04年) 第六条 第六条 外国保险公司分公司成立后,外国保险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抽回营运资金。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