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2016年) 第六章 财产管理和收益分配 第三十九条 在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扶持下设立的集体企业,其扶持资金可按下列办法之一处理: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2016年) (一) 第六章 财产管理和收益分配 第三十九条 在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扶持下设立的集体企业,其扶持资金可按下列办法之一处理: (一) 作为企业向扶持单位的借用款,按双方约定的方法和期限由企业归还扶持单位; 第三十九条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