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2016年) 第四章 职工和职工(代表)大会 第二十八条 集体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在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范围内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2016年) (一) 第四章 职工和职工(代表)大会 第二十八条 集体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在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范围内行使下列职权: (一) 制定、修改集体企业章程; 第二十八条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