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09年) 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二节 房地产转让 第三十九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09年) (二) 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二节 房地产转让 第三十九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二) 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一)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