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2015年) 第二章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可以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2015年) 调查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组成,由主席团在代表中提名,提请全体会议通过。 第二章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可以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 调查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组成,由主席团在代表中提名,提请全体会议通过。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