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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2015年)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辞职,由大会决定是否接受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