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1995年) 第四章 业务 第十七条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可以接受委托,代为办理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1995年)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之间也可以相互委托办理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业务。 第四章 业务 第十七条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可以接受委托,代为办理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之间也可以相互委托办理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业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