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2012年) 第四章 赔偿方式和计算标准 第三十六条 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五)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2012年) (五) 第四章 赔偿方式和计算标准 第三十六条 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五) 财产已经拍卖或者变卖的,给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变卖的价款明显低于财产价值的,应当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四) 目录 (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