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2014年) 第八章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第七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2014年) 第七十八条 第八章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第七十八条 计算商标法第六十条规定的违法经营额,可以考虑下列因素: (一) 侵权商品的销售价格; (二) 未销售侵权商品的标价; (三) 已查清侵权商品实际销售的平均价格; (四) 被侵权商品的市场中间价格; (五) 侵权人因侵权所产生的营业收入; (六) 其他能够合理计算侵权商品价值的因素。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 第七十七条 目录 (一)